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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应对强降雨天气
日期:2021-07-19 浏览

记者从石家庄市水利局获悉,截止到7月18日8时,全市12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6.7828亿立方米,较前一日增加蓄水量1580万立方米,大中型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,全市汛情平稳。

入汛以来,石家庄市频繁遭遇极端天气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多次召开会议对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提出了“一个确保、四个不发生”的要求。

雨情就是命令,防汛就是责任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,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,深入一线,靠前指挥。市气象台先后发布了暴雨蓝色、黄色预警信号,市防汛办下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、市水利局先后下发了《关于做好主汛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。

市气象、应急、水利、水文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盯紧降水过程,及时会商研判,7月17日11时,启动山洪灾害气象预警Ⅱ级响应,7月17日10时,启动水旱灾害IV级应急响应。7月17日14时,启动防汛抗旱IV级应急响应。山丘区行唐、平山等8个县(市、区)强化底线思维,坚持早转一些、多转一些的原则,从16日开始,对受威胁区域的群众进行调查核实、登记造册,在暴雨来临之前将人员全部转移到位,转移安置14521人,做到了应转早转、应转尽转,最大限度降低风险,确保人员安全。

针对部分河流的小幅涨水,市水利局在第一时间向有关县(市、区)发出了《关于做好洨河行洪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冶河行洪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》,要求有关县(市、区)组织人员加强巡查,做好相关防范工作,确保人员安全。针对11座出现溢流的小型水库,平山县、赞皇县、鹿泉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,加密巡查频次,如有险情,及时处置,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下游地区群众转移避险。

强降雨期间,市水利部门还对降雨量较大的点,进行点对点调度,并与市应急局联合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、技术人员参加的8个防汛指导组,深入山区8个县(市、区),督导应对强降雨措施落实,指导当地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